在“十四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将优化升级全国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完善学员培训过程信息电子化,研究多种培训记录方式纳入统一学时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各省级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建成,实现与全国平台数据实时对接与数据交换,实现全国驾培信息“一张网”,并进一步推动驾培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平台的数据互通共享。
21年3月前省交通驾培监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服务平台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员培训学时信息在交通、公安两部门共享,8月1日起,提交驾驶人考试申请的学员,其培训学时和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 ,通过省交通驾培监管平台、省公安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公安部门方可受理其考试申请,允许其参加考试。
会议指出:推进驾培计时培训平台升级改造,是进一步落实教学大纲,提高培训教学质量、规范驾培监管服务的必然要求。
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联网对接各项工作落细落实。3月1日至8月1日“过渡期”工作重点任务与时间节点安排,鼓励各地搞好衔接,加快进度,超前开展工作。
2021年3月1日起,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始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试系统传输学员学时信息和培训记录。
3月5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省交通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运管处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召开宣贯会议,标志着潜江市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正式启动。
从3月1日起,省培训监管平台将严格按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货运教学大纲》对驾驶培训理论教学部分实施分类监管。疫情期间,鼓励符合条件的驾培机构选用省级统一公布、且相应课程获得第三方评定三星级及以上的网络远程教育平台(详 见附件2)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网络教学。相关培训记录应及时、如实上传至省培训监管平台。
督促培训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升培训质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持续推进)
青岛市交通运输和公安两部门已完成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信息与考试信息共享。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31日起,试行驾驶培训考试学时核查,2021年1月11日起正式实施。
组织和督促赣州市驾培机构根据培训需求配置模拟器,按国家大纲要求开展计时培训。学员利用模拟器培训产生的学时数据,通过信息化系统上传至驾培监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培训质量,严禁学时造假。对未开展模拟器计时培训的驾校,模拟器学时由学员利用实车训练完成。
要全面规范计时培训系统安装使用工作,督促驾培机构选择、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平台和计时终端设备。要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充分运用计时培训系统对培训学时进行严格管理。建立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驾驶培训过程动态监管,健全计时培训系统运营商考核管理制度。
济宁市自2020年12月1日起,除公安部规定可直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外,对2020年12月1日以后报名的学员实行考试前学时核查,新报考学员应当完成各科目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按照10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11月1日起,各驾校应将学员培训记录等信息按规定录入计时培训系统并,上传至培训平台,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培训平台审核培训记录信息,并将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自动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