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占驾驶人总数92.54%。2022年,全国新领证驾驶人2923万人。
12月15日下午,合肥驾培协会组织召开全市驾培计时培训工作研讨会,来自全市40多家驾培机构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自12月1日起,启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网运行,预约考试时自动审核培训记录。
启用二维码登录服务。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交运函〔2022〕312号),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省驾培监管平台将正式启用培训学员二维码实名登录方式,对培训过程实施严格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辖区驾培机构做好驾驶培训计时平台及车载终端设备的功能升级,并逐一核准在省驾培监管平台上的备案教练场位置等信息,以免影响学员后续正常驾驶培训业务。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细化实化便民减负措施,需要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等作出相应补充和完善。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月15日下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交警支队召开驾培计时与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双系统”)对接专项工作推进会。加快推进驾培计时系统与考试系统对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落地。
为规范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促进驾培行业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于2009年3月1日制定并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6月24日、2018年9月6日进行了2次修订。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2]66号),对落实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部令”)做出部署,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做好部令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2号)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调整为备案等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修订颁布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将分步落实驾培与考试制度衔接优化工作,尽快完成计时培训管理系统与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交管“12123”平台)数据对接。数据对接渠道打通后,将在各科目约考前核查该学员相应科目的培训学时情况,以保障学员参加规范化培训与考试流程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
会议确定10月份启动智慧驾培平台试运行,时间2个月。试运行期间,重点测试平台涵盖的驾培机构管理系统、学员管理系统、计时培训系统、资金存管系统等四大功能模块数据传输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稳定性,及时发现并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以便对平台系统进行优化完善。试运行结束后,智慧驾培平台将在我市驾培行业全面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