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跑马机”伪造学员练车学时!2人被刑拘...

作者: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发表时间:2023-07-03 16:06:00浏览量:812

计算驾考学时是为了让学员更好地掌握驾驶技能,伪造练车学时一方面严重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缩短了培训时间,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广大驾驶培训学员应警惕“跑码机”伪造学时作弊行为!

暑假期间,准大学生们考驾照成热潮 驾培行业异常火爆,但是一些驾校为了提高培训“效率” 节约练车成本,甚至不惜购买“跑马机”伪造学员练车学时 。


注意!!!这是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6月13日,普宁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组织精干警力对一驾校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东(男,30岁,洪阳镇人),查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计时终端35台、U盘122个、多媒体播放器30台、GPS干扰设备1套。6月14日,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震慑力,该驾校实际负责人赖某梅(女,39岁,深圳市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两人对其使用“跑马机”伪造学员驾驶学时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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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人因涉嫌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温馨提示:


计算驾考学时是为了让学员更好地掌握驾驶技能,伪造练车学时一方面严重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缩短了培训时间,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广大驾驶培训学员应警惕“跑码机”伪造学时作弊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条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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