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厅与公安厅联合发文关于加快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2-09 18:00:00浏览量:504

山东德州、菏泽、聊城、滨州四市5号文件精神尚未落实到位,培训与考试系统未实现信息对接共享,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映,驾培机构反响强烈。省领导对此专门做出批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实现培训与考试系统有效对接。为落实好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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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菏泽、聊城、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1]259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工作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4月24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鲁交城市[2020]5号,以下简称“5 号文件”),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大多数市实现了培训与考试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有力地促进了驾培市场规范有序,培训考试质量明显提高。但德州、菏泽、聊城、滨州四市5号文件精神尚未落实到位,培训与考试系统未实现信息对接共享,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映,驾培机构反响强烈。省领导对此专门做出批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实现培训与考试系统有效对接。为落实好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快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对接工作

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考试信息共享,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X国办发[2015]88号)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的具体要求,是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四市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找出差距和不足,再组织、再协调、再发动,安排专门力量,确保联网对接落实到位。


二、采取切实措施,限时完成对接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合部署,共同推进。要建立工 作专班,倒排工期,制定工作时间表、路线图,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联网对接,实现培训考试信息共享。要规范工作流程,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驾校信息录入,对 照许可(备案)内容,录入驾培机构、教练员、教练车信息,划设训练场地、训练道路电子围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限时完成考试系统改造升级,确保与培训监管服务平 台按时对接。


三、加强协作,提高培训考试质量

深化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对接效果。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将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传送至考试系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考试时,要将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作为受理考试的依据,确保学员参加培训和预约考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做好培训考试工作。严厉查处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故意破解电子围栏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查实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多次违规或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创新管理服务,落实教学与考试大纲,为应用网络远程教学和机器人教练开展智能化培训提供联网对接服务。鼓励推行学员报名、缴费、培训、考试全链条、一体化监管,防范学员退费难等问题,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质量。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将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定期交流各市工作进展。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  王长栋  0531-51762345


          省公安厅  周葆栋  0531-851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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