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立宇泰电子发表时间:2024-06-12 11:54:36浏览量:710【小中大】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机动车驾培行业管理工作,市交通 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实施全市驾培驾考联网对接,现将《黄冈市驾培驾考联网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黄冈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黄冈市驾培驾考联网对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强全省驾培驾考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整治工作方案》(鄂公通〔2024〕48号)、《关于做好省交通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联网对接工作》(鄂交发〔2021〕21号)和市 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驾培驾考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黄交发〔2022〕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决定全市启动黄冈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监管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交通监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交管12123 平台”)联网对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接时间
自2024年6月30日00时起,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交通监管平台”与“交管12123平台”实施联网对接。
二、对接流程
(一)驾培机构注册备案。驾培机构将相关信息通过“计时平台”在省“交通监管平台”注册备案。
(二)学员报名注册。学员在驾培机构报名注册后,由驾培 机构通过“计时平台”将受理的学员信息上传至省“交通监管平台”,实现“交通监管平台”与“交管12123平台”共享信息。
(三)驾培机构组织学员开展各科目学习培训,“计时平台”通过计时设备同步记录学员学时数据,并上传至省“交通监管平台”。
(四)省“交通监管平台”对学时进行实时审核,给出审核 结果。驾培机构、学员可通过“计时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对于 审核为预警的结果(即提示需要补学的相应内容),由驾培机构 及时通知学员并组织培训,学员补学培训通过“计时平台”重新上传省“交通监管平台”审核。
(五)省“交通监管平台”将审核通过的阶段学时信息推送至“交管12123平台”。
(六)省“交管12123平台”验证学员学时信息是否推送成功,推送成功后,学员可以自主预约考试。
(七)特殊情况处理。省交通运输部门对省“交通监管平台” 审核结果不通过的,情况属实的可以进行人工复审,复审结果直接返回至省“交通监管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驾培机构信息录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GB/T30340-2013)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GB/T30341-2013) 标准及要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驾培机构准确录入湖北省道路运输四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驾培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驾培机构不再录入湖北省道路运输四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各县市区驾培机构向所在地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部门填报《黄冈市驾培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黄冈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备案登记表》、《黄冈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备案登记表》(见附件、附件另行印发),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二)安装终端设备,划设电子围栏
驾培机构自主选择符合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17号)标准和要求的驾培计时服务商安装网络远程教学及计时终端设备。驾培计时服务商凭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黄冈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信息录入登记表》、《黄冈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安装登记表》、《黄冈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场地电子围栏登记表》(见附件、附件另行印发)录入计时培训系统和安装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及划设场地训练电子围栏(完成时限:2024年6月10日前)。
(三)上传信息数据
驾培计时服务商应为所服务的驾培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优 质售后服务,保障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计时终端设备稳定运行,确保及时真实、有效向省交通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教练车、教练员和学员培训学时记录信息(完成时限: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系统测试)。
驾培计时服务商技术要求:软件平台必须严格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支持鼓励具备5星级远程教育课程平台和安全等级达到三级保护认证,确保教学质量和数据安全。终端设备必须严格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计时终端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支持鼓励具备2路以上摄像头、电子防拆卸功能、射频识别(RFID) 功能、OBD接入功能、在外接视频机等非法设备时能自动预警、活体检测、人脸识别功能等高新技术终端设备,确保学时培训计时准确规范。
(四)组织学员对接
1.本地学员对接。一是2024年6月30日00:00前已由公安 交管部门受理驾驶人考试申请的学员,由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同 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驾驶培训学时信息核实,符合要求的按原 有考试方式进行。二是2024年6月30日00:00后提交驾驶人考 试申请的学员,其培训学时和内容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 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的规定,并通过省“交通监 管平台”向省“交管12123平台”推送信息成功后,学员自主预约考试。
2.转籍学员对接。一是省内已实施联网对接的城市转入我市 的学员,转出地经省“交通监管平台”推送至省“交管12123平台”的学时继续有效;未实施联网对接的城市转入我市的学员,需重新参加我市计时培训,达到《大纲》规定学时要求,才能预 约考试。二是外省转入我市的学员,需重新在我市注册参加计时培训,达到《大纲》规定学时要求才能预约考试。
(五)开展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强全省驾培驾考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聚集驾培机构、教练员、教练场地、教练车、驾培计时系统和部门履责等方面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驾培各项工作落实见效,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职责
(一)交通运输部门职责。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市计时 培训系统对接工作,加强与市公安局工作对接,负责计划、督导 和协调全市对接工作。市道路运输和物流事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计时培训工作的指导、负责省“交通监管平台”中地市级系 统权限管理、负责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调对接工作、组织 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 责加强对驾培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案件、查处违 规行为、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履行省“交 通监管平台”的属地管理权限,负责对本辖区驾培机构安装的计时系统进行监督管理,督导本辖区驾培机构开展计时培训。
(二)公安部门职责。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市计时培训系统 与驾考系统联网对接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市公安部门按时间节点实施联网对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负责与各县市区公安局工作衔接,加强考试工作的监管,严格考试申请受理,把好驾 驶人考试关口;负责协调与省“交通监管平台”的边界接入权限 开通、负责省“交管12123平台”本市范围运行维护,落实考试 前的培训学时核查。各县市区公安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本辖区开展驾考联网工作。
(三)驾培机构职责。各驾培机构在2024年6月10日前做 好计时培训系统设备的安装、使用及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告知教 练员及所属学员,自2024年6月30日起约考前须查询学时,凡 未达到《大纲》规定学时要求的学员,不得进行考试预约;负责指导所属学员提高有效学时通过率,协助所属学员查询学时。
(四)驾培计时服务商职责。驾培计时服务商负责为所服务 的驾培机构提供经国家检测合格的计时培训系统和教学车辆计 时终端、理论机终端、模拟机终端,做好安装、电子围栏划定及 绑定工作;负责与省“交通监管平台”联调联试、对接及数据传 输;负责对驾培机构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到熟悉平台功能, 正确掌握计时系统的各种操作;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我 市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7x24小时维保服务,及时排除计时平台和计时终端设备出现的故障,保障计时培训系统稳定运行。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驾培驾考联网对 接工作是推进机动车驾培与驾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是维护驾培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管理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环境服务群众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 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配强工作力量,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安全、稳定推进,务求落实见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准备充分。要加强对本辖区驾培机构做好联网对接工作政策宣传,制定好有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确保平稳过渡;督促指导各驾培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引导学员正确理解联网对接工作,熟悉《大纲》相关要求,避免盲目约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督促各计时培训系统运营商要做好系统维护,保障计时流程顺利运行,加大培训力度,保障工作人员熟练操作。
(三)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驾培驾考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整治工作方案》(鄂公通〔2024〕48 号)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GB/T30340-2013) 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 (GB/T30341-2013) 标准及要求,对本辖区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进行复核,进一步加强培训与考试工作有效衔接,建立联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查处非法培训行为。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对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和篡改计时培训系统数据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市场稳定。要建立常态化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健全信息互认互享机制,定期开展驾培驾考分析研判会商,及时解决驾驶培训和考试预约中出现的新问题、难问题及重大矛盾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共同维护好我市驾培行业市场稳定。鼓励县市区开展智慧驾培试点工作,支持鼓励驾培机构优先选择具备高性能、新技术和安全稳定性强的计时运营商,创新应用汽车驾驶培训机器人教练等模式,支持开发推广应用“黄冈易学车”服务平台,有效解决学员报名、缴费、评价、监督和培训学时等难点、堵点问题,不断优化驾培便民服务措施和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