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加强溧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作者: 立宇泰电子发表时间:2023-05-11 11:48:28浏览量:488

推广应用“人证比对”信息系统。深化改革创新,以驾培机构教练场地为抓手,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推动“人证比对”终端在教练场地的应用,着力提升驾培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全力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全面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溧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发展,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质条件》(GB/T 30340—2013)、《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等法规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1、推进备案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备案流程,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好分类备案,强化备案与事中事后监管。按要求受理备案材料,不得设置备案前置条件,不得通过变相许可实施备案,提高备案工作效率和便民利企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局行业科牵头, 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新申请从事驾培经营活动的备案者,使用租赁土地作为教练场地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教练场地应符合GB/T 30340—2013与GB/T 30341—2013的相关规定。

(2)驾培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另设校外训练场的,场地面积、设施要求如下:①单块校外训练场地总面积(不包括办公场所及其他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0000平方米。②另设校外训练场地的设施与原训练场的设施合并起来应满足该驾校所有教练车训练的要求,且教练场地应符合GB/T 30340—2013与GB/T 30341—2013的相关规定。③训练场地与外界应采用物理隔离,设置安全通道,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④训练场应在教学区域提供教练员和学员休息室、休息椅、卫生间等设施。⑤训练场地应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配备管理人员。


2、推行信息主动公开公示。定期向社会发布驾培机构培训资质、培训能力、驾培市场供求等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引导并推进驾培机构信息公开,督促驾培机构主动公示法定公开内容。畅通87308711交通服务监督热线、交通门户网站作用,积极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驾培市场环境。(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指导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健全完善行业规范,通过行业自律公约等形式,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发展。(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负责)


二、突出监管工作重点, 着力提升行业秩序保障水平

4、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根据省厅行政执法检查业务履职标准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深入推进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重点围绕经营资质、制度规程、教学培训、设施设备以及安全生产等五个方面的检查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培训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审查,强化对驾培机构颁发《结业证书》行为的管理。被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局行业科牵头,执法大队负责)


5、抓好大纲贯彻落实。督促驾培机构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规范填写驾驶培训教学日志。重点围绕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理论培训教学情况、轻型牵引挂车驾驶员培训情况以及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落实情况,着力解决部分驾培机构不按纲培训、教学质量不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驾培机构切实履行好培训主体责任。(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照有关国家标准,督促驾培机构建立健全安全、教练员和学员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教练员、学员、教练车、教学设施设备和安全等档案的收集、保存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驾培机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如档案保管内容和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共同负责)


7、强化培训合同约束管理。督促指导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学时、收费标准、费用支付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强化合同约束力,合同签订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对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驾培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强化培训审核把关。(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教练员全流程管理。督促指导驾培机构落实好教练员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和教练员档案,规范教练员聘用要求,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练员教学质量。督促驾培机构加强对教练员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加强对驾培机构聘用教练员、教练员教学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按纲施训、培训记录造假等违规行为。(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信用考核结果应用。督促驾培机构按时做好信用自检,按要求强化信用考核,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鼓励驾培机构经营者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引导学员选择质量信誉高、培训服务好的驾培机构,推动驾培机构依法培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坚持多部门间协同治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形成部门间监管合力。对考试质量排名位于后列的驾培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备案弄虚作假、未落实培训要求、伪造学时、扰乱市场、侵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高质量发展。定期会同公安部门核查在岗教练员驾驶证信息,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局行业科牵头,执法大队负责)


三、推进数字交通建设, 着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水平

11、推广应用“人证比对”信息系统。深化改革创新,以驾培机构教练场地为抓手,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推动“人证比对”终端在教练场地的应用,着力提升驾培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全力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平台数据共享运用。充分利用驾驶培训智能化信息 系统,研究推进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发挥科技支撑优势,督促驾培机构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分析研判,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水平,推动行业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局行业科牵头,运输中心、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9日


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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