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1-10-27 11:30:00浏览量:497

切实推进“计时培训”落实落地。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大纲》要求开展学驾人员“计时培训”,是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维护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机动车驾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机动车驾培考试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更是交通运输部门和驾培机构责无旁贷的职责所在,必须切实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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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两厅印发《关于做好交通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1]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为继续巩固和切实做好全省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推进“计时培训”落实落地。按照《机动车驾驶 员培训大纲》要求开展学驾人员“计时培训”,是提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维护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机动车驾培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机动车驾培考试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更是交通运输部门和驾培机构责无旁贷的职责所在,必须切实推进落实。按照“21号文”要求,各地要将8月1日以后初次申请机动车学驾人员的培训学时信息实时准确上传省交通驾培监管平台,将有效培 训学时是否达到培训大纲学时要求作为核发学员培训结业证和办理驾考申请的必备依据。


二、继续细化深化“两网对接”有关工作。各地要在认真落实省厅2021年7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北省交通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两网对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合规驾校与合格教练车、教练员的审核备案,以及计时平台与终端设备的普及完善,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加强行业调研和形势研判。


三、切实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21号文”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系统及终端运营商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和情况通报,对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和篡改计时培训系统数据、在核定的教练场地外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配合做好“8月1日前已由公安部门受理驾驶人考试申请的学员”学时信息核实工作。请各地各级交通部门严格按照“21号文”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8月1日前“已由公安部门受理驾驶人考试申请的学员”开展培训学时信息核实工作,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整理汇总,逐级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并抄送运管局。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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