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5月1日起:南昌市驾培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4-21 14:49:00浏览量:488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策文件精神,经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两部门联合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

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洪运管驾培字[2019] 7号


关于印发启动南昌市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各执勤大队(含三县一区),市驾培协会,各驾驶人培训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推进全省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赣运驾培字[2018] 1号)文件精神,经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两部门联合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接时间


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现南昌市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 


二、工作职责


(一)运营部门


1.县(区)运管部门应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本级监管服务平台数据审核工作。

2、县(区)运管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审核、上报辖区驾培机构上传的有效学时数据,及时甄别和处理系统无法自动识别的预警信息,并对系统默认有效的学时数据进行抽查,确保学时数据传输顺畅,无积压预警学时,切实保障学员正当利益。

3、市运管部门将对县(区)运管部门上传的学时数据进行复核,并对系统默认有效的学时数据进行抽查,及时将有效学时数据上传至交管部门考试系统。


(二)公安交管部门


1、公安交管部门应积极配合运管部门做好平台对接工作,确保学时数据传输顺畅。 2.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校学员自主约考时,学员的培训记录应获得运管部门的审定和电子签章.


(三)驾培机构


1.全市各驾培机构应当于2019年4月28日之前依法依规完成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计时设备和系统,及相关数据上传工作。  2、在规定时间内将培训计时平台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如实记录、存储、传输学员各阶段的培训学时信息,自觉接受行业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3、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大纲》规定进行培训,加强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学员的驾驶操作水平和安全文明行车意识。 4、设置专职的培训计时系统操作员,负责本驾校对系统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四)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连续性,维护学员的正当权益,各驾培机构必须完成计时设备的调试并熟练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对在5月1日零时前未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受理成功的学员,一律按全省统一学时要求进行培训;已受理成功的学员(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为准) ,剩余科目训练学时按全省统一方案进行过渡。各驾培机构应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安排好新老学员的学时培训与考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对接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履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公共资源共享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各级运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各驾培机构应认清我市驾培行业迫在眉睫的严峻形势,站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高度看待此次对接工作,要以此次对接工作作为有效解决我市驾培行业各种乱象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维护我市驾培市场朝着健康,良好、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县(区)公路运输运管所(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执勤大队(含三县一区)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并督促各驾培机构在4月28日前完成科目三训练线路划定并圈定电子围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运管部门、交管部门应该积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对接工作,取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证我市驾驶培训和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南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南昌市公安洲交通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2019-04-21 488人浏览